那一年,我們的17歲模樣。

■作者、攝影/lemonz



捷運上,三三兩兩的人一起搭乘著,因為沒有太多人擁擠著,所以幾乎沒有人站著,除了一對穿著高中制服的情侶。

突然,對面兩位婦人眼光先是朝小情侶看了一眼,然後露出了一絲絲不以為然,但隨著車身搖晃也就隨即而逝。倒是互相依偎著的兩人,絲毫沒有察覺,顯然周遭人的眼光對他們來說未能產生作用。

而我卻是一邊聽著iPod裡的情歌,一邊看著小情侶微微地笑著。
然後想起自己也曾擁有那麼不在意他人眼光的青春。


那是從一個充滿陽光氣息的夏日開始的。
你來到我面前,然後露出毫不造作的笑容,以及手背上的刺青。

我幾乎要被你嚇壞了。
因為那刺青的圖騰不是老鷹,也不是一顆愛心,而是大剌剌的幾個字—我的名字,而且不是縮寫,就是我的完整名字。
那般年幼的歲月當頭,能有幾個人經得起如此危險的招數?但我仍力圖鎮靜,裝作不為所動的模樣,儘管心裡已經悸動不已。

那只是貼紙吧?
才不是。不信?妳自己撕撕看。

不服氣的你一把將我的手往那字樣的位置拉去。是真的,有凹凸的觸感。我心頭又是一驚,連忙將手縮回。
不痛嗎?笨蛋。
也許有那麼一點,但是又如何?我就是想在手背刻上妳。

說完,你又笑了。

這就是年輕的勇氣嗎?
愛上了,便什麼都不害怕了。
那一年,我們都只是17歲的模樣。

 
 
 
 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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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3/12
專欄作家
lemonz
lemonz
沒學過畫畫卻超愛隨手塗鴉,愛睡覺卻必須經常熬夜,喜歡居家卻愛到處閒晃旅行,人生充滿矛盾。 扮演過廣告文案、旅遊網站專欄作家、視覺規劃、兼職插畫、兼任講師等角色。已出版旅行文學、小說、圖文等十餘本書籍,現為SOHO & 自由作家 & 政大研究生,持續各類創作中。lemonz部落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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