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愛並無法把我們由凡人變成神人,肉身會累、精神會累,我們戀愛的目的,是要找到棲息的港灣,而非衝鋒陷陣的戰場。
在週年慶人擠人的百貨公司前,她看見了他。
就坐在門口的木椅上,低著頭,面無表情的不耐煩,不斷的看著錶,她一愣,還沒決定要不要上前打招呼,他已經抬起頭來,渙散的眼神聚焦在她身上。
她荒謬的想起許多電影常用的手法,男女主角立在鏡頭的兩側,其他的路人都被快轉,她僵在那裡,還無法決定要不要上前打招呼,另一個打扮入時的女生已經提著大包小包走近他,然後理所當然的將東西都掛到他手上。
她一點也不意外。
他就是那種不耐煩雖不耐煩,還是會盡男友義務來幫忙提東西的人。
只是當時她太年輕,遠遠覺得那樣不夠。
她以為愛是誤會冰釋後用力到要令對方窒息的擁抱,所以她豪不介意揮霍時間和他大吵,最後,吵架的時間越來越長,而合好的親吻越來越敷衍。
她以為愛是永遠有沒完沒了的情話可以說,所以他看著球賽她打著電腦的平靜,被她當作連話都懶得說的證據。
他其實沒有什麼不好,只是每天互道晚安、規律的假日約會讓她感覺不到愛的存在。
於是她急於證明他的感情是存在的,她故意半夜三點打電話給他,哭訴一些雞毛蒜皮的問題,她故意忘記帶錢包,把自己困在半夜一點的台北街頭。
「其實妳根本是故意的吧?」當他風塵僕僕的趕來,而她還挑剔他的不情願時,他終於爆發:「妳根本是故意不帶錢包出門,要我來救妳對不對?」
『你太過分了!』
她尖叫,和他大吵,因為他說中了,而她惱羞成怒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