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出生,屏東長大,20歲那年,林宥嘉得到選秀節目第一名,改變他的人生,也搬進台北這座大城。以前自許為 rocker 的他,成名後也經歷過走到哪都要為代言產品扭屁股的彆扭期,還好關於要做假面偶像還是實力路線的掙扎沒有太久,唱片公司也保留他對媒體非常直率生猛的發言。自認沒有手長腳長、也沒長鬢角,臉不夠俊美,但一講起音樂就淘淘不絕,唱的歌曲都很有意思,歌聲也越來越有自己的樣子,雖然他說自己不是當偶像的料,但他的實力,早就吸引許多追隨者。
林宥嘉不說話的時候看起來還是可愛的男生,口中的話卻字字句句都在反高潮:看到自己的 blog 瀏覽人數破表他心生不滿;以及引用村上春樹書中的一句話之後大喊著,「很不喜歡引經據典耶,這樣就輸了!」;還有將私下創作視為茁壯自己的養分絕不發表外,還是為了將來死後,不甘心大眾看到的林宥嘉只是媒體上定義的樣子。他邊走邊唱,甩掉包袱,這麼擅於批判的林宥嘉,第二張專輯《感官世界》,終於唱的不那麼陳奕迅。從唱片包裝到攝影風格,他不賣青春臉孔,不穿看起來很厲害的打歌服,甚至沒有一張照片是正臉睜開眼睛的,就像他一直希望的,聆聽我的聲音,美妙的音樂,謝謝你愛我,但請不要來打聽我的底細。
|